仓库保管员与驾驶员、送货员相互勾结,盗卖公司货物的“传统型”职务侵占目前仍然大量存在,但与此同时,职务侵占犯罪也出现了多样化的作案手段,暴露出企业管理中存在的诸多漏洞。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不断增加,该院2011年以来结案28件,同比增长近50%,且涉案标的越来越大,还出现了快递员拆东墙补西墙、电镀工在车间吸附黄金等新类型案件。 共同犯罪比例高 相城区法院刑庭庭长刘福龙向记者介绍,2011年来,该院审结的28起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有22件,占78.6%。在流通和仓储领域出现职务侵占犯罪的机会最多,其中既有内部仓管员、驾驶员、调度员、操作工等之间的内部相互勾结,也有企业内部员工与客户、个体司机、废品收购人员等事先勾结,联系好销赃渠道,后进行侵占犯罪的情况。 如曹五月、吴峰、陈洪波等职务侵占一案中,共有8人涉案,集中了企业货物生产、存储和流通各重要岗位的人员。 作案手段多样化 传统型的职务侵占,一种情况是以盗取或隐匿公司财物、删除出货记录等方式,将其变卖私吞或据为己有;二是通过以多报少或篡改财务报表,开具阴阳收据、付款单据等途径,侵吞差额部分款项。如一名乡镇自来水收费员就以开具大小头收据,即记账联金额小于收据联金额的手段,在3年时间内多次非法占有水费14万余元。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新兴行业的产生,出现了多样化的犯罪手段。相城区法院刑庭黄法官介绍,他审理的案件中有一起某知名物流公司快递员利用虚假姓名,多次在网上订购金条后典当成现金,用后一次的钱款赎回前次金条,或直接将空盒放回仓库,剩余现金全部用来博彩的案件。被告人邵荣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作案7起,涉案金额达33万余元,最终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在电子公司里,利用镍网从生产线上的镀金缸内吸附黄金的案件也时有发生。陆晓波、马洪伟两名被告人甚至经过预谋,在两天内先后应聘至一家企业,在准备捞取镍网时被当场发现,当时已吸附黄金价值达37634元。 企业管理存漏洞 某化学品集团公司是一家大型重点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相对完善,但其负责人表示:“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企业在招聘时往往更注重其业务技能,而对综合素质尤其是道德品质的考察明显缺乏。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员工综合考评机制,对员工的管理停留在熟人管理、经验管理层面上。” 该负责人还介绍,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或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且缺乏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了制度和监管的双重漏洞,使部分员工钻了空子。 证据意识亦欠缺 刘福龙表示,导致职务侵占案件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人员不懂法为职务侵占埋下了隐患;其次,由于安全保障意识薄弱,他们大多没有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引起足够重视,忽视对员工、特别是重点易发犯罪岗位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第三,证据意识欠缺、防控手段不足,当企业利益被侵犯时,无法为司法机关及时破案提供重要线索。 另一方面,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对与自身有关的职务犯罪等法律规定不了解、遵章守纪意识差,由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发展到触犯刑律。据统计,有相当部分被告人工资待遇并不低,但贪欲难填,如上述化学品公司仓库发货员程立明,工作12年一直表现良好,但最终在外人的蛊惑下走上犯罪道路。 法官分析认为,立法存在缺陷和侦破难度较大也是导致案件多发的因素。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贪污罪是近似罪名,但职务侵占罪相对来说定罪条件较高而处罚较轻。“在非法侵占同样金额的财物时,与盗窃、贪污相比,职务侵占罪因刑罚力度较弱而显得威慑力有限。”相城区法院张法官说。 而由于单位在监管、防控、安保、证据收集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使得许多职务侵占犯罪活动常常持续一年以上甚至几年之久,且除犯罪分子自己供述外单位无法掌握情况,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了很大难度。 |